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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南靖一男子帮老板取赃款3.5万元 成诈骗共犯

2014-11-13 07:30 来源:海峡导报 0

  帮老板取赃款 男子成诈骗共犯

  漳州市南靖县的洪某帮老板从银行取回诈骗款3.5万元,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诈骗,但已构成诈骗共犯。11月10日,南靖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捕洪某。

  洪某的老板曾某拥有一家食品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紧张,今年9月初,他在网上注册了一家虚假的食品公司并开始实施诈骗,让受骗人将款项打入他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何处理赃款又能减小风险呢?曾某找上公司员工洪某,让其帮忙取回诈骗得来的钱款,并许诺按操作金额的4%给予报酬。

  由于洪某在取款时身穿长袖外套,头戴连衣帽,形迹可疑,被巡查的民警当场抓获。(通讯员 沈志兴 记者杨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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