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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春节限制燃放烟火爆竹地区 允许燃放时间规定

2014-01-29 10:32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月29日讯 春节期间,南靖县城环城路以内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限制燃放区在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正月二十四的八时至二十四时(其中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一、初九、十五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除以上允许燃放时间段外,一律严禁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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