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男子拿卖冬笋钱还债 报案谎称被三名蒙面人抢劫
2014-01-17 09:40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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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漳州市南靖县金山镇的违法嫌疑人刘某锋(22岁)涉嫌谎报案情,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刘某锋在2013年年初的时候,向朋友借了1.6万元,无钱偿还。今年1月5日至1月11日期间,帮家里贩卖冬笋得到1.7万余元,便将其中的1.6万元还给朋友。
因没法将卖冬笋的钱交给父亲,刘某锋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3名蒙面男子持刀抢劫,被抢走1.7万余元,警方当日立案侦查。但是之后,父亲觉得抢劫案有蹊跷,追问之下得知真相,便带着刘某锋投案。(记者 杨艳娜 通讯员 陈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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