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宵吃完啤酒鱼 南靖男子酒驾致人死判拘役6个月
2012-08-09 07:53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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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宵吃了啤酒鱼,后驾驶摩托车回家,中途发生意外造成一人死亡。在肇事者黄某的血液里,警方检测出了酒精含量。因此,漳州南靖县法院近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某拘役六个月。
今年5月4日凌晨,黄某吃完用加饭酒和啤酒做的啤酒鱼后,驾驶未登记的二轮摩托车回家,在路上追尾前方同向行驶、骑着三轮自行车的杨某,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受伤的黄某,则被警方测出血液乙醇含量为136.1162mg/100ml(醉酒),属酒驾。
对此,南靖县检察院检察官提醒,一些食品因含有酒精,如蛋黄派、酸梅汤、藿香正气水等,吃完后很容易 “被酒驾”,最好休息一下再出门。(记者 胡倩 通讯员 简苁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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