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报废机动车流入社会 南靖交警集中销毁报废机动车1098辆
2016-05-24 10:19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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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报废机动车流入社会上路行驶,导报记者近日从南靖交警大队获悉,南靖交警集中销毁报废机动车1098辆。其中摩托车、电动车类1064辆,其他类机动车34辆。
据悉,南靖县监督销毁工作小组一行4人实行现场全程监督,并拍照存档,确保销毁过程合法、公正、公开。民警对1098辆报废机动车进行现场查验,保证销毁车辆全部符合报废机动车条件。(通讯员 沈秋芳 黄婉芬 记者 卢婷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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