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检察院总结女性遭性侵案件三年龄段要“防狼”
台海网5月14日讯“妹纸”(网络流行语,妹子),当你笑靥如花拉着闺蜜的手逛街时,也许,在你的背后,一双“贼溜溜”的眼睛,正紧紧地盯着你曼妙的身材。近年来,日益增多的女性遭遇性侵案件,让广大女性悚然。
日前,漳州南靖县检察院根据近两年来办理的多起性侵害案件,总结出女性容易被色狼“瞄”上的年龄段集中在:幼年时期(10岁以下)、花季时期(15岁-20岁)和青年时期(25岁-35岁),并根据不同情况给出了防狼招数。
幼女遭“老男人”诱惑猥亵提醒:不让女儿处于“脱管”
回放:某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到亲戚家吃酒席。无意间,他在席上听一客人谈到本县有一个6岁的女孩子被人强奸,陈某突然对幼女产生了变态的好奇,把目光瞄准了隔壁邻居家的5岁女儿王某。于是,他以带王某去买零食为由,将其骗至自己家的猪圈管理房内进行猥亵。
剖析:近两年来,侵害幼女的嫌疑人几乎都集中在同村、邻居或有亲戚关系的中老年熟人身上。这类人本身均有妻儿,却对幼女产生变态的好奇。其往往采用食物、小额金钱进行诱惑等伎俩哄骗小女孩,进而实施性侵。
防狼招数:这一年龄段的幼女防范意识尚未构建,父母应当提高警惕,不让女儿处于“脱管状态”。女儿外出玩耍时,要尽量陪同或将女儿置于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少女酒桌上被灌醉后失身提醒:女儿交友,家长要“过滤”
回放:某日,18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与17岁的受害人李某在酒桌上相识。王某见李某青春靓丽,便动了邪念,趁李某外出接电话,在酒杯中放入K粉,然后把李某灌醉。李某提出回家时,王某请求载李某回家,随后将李某载到一旅社,实施强奸。
剖析:近两年,检察院办理的对少女进行性侵害案件中,少女的遭遇如出一辙,均是因为和同学、朋友外出玩耍,进而被心术不正的同伴灌醉实施侵害。
防狼招数:一方面,家长要注意监督、提醒,培养女儿自我保护意识,适当帮助其对交往的朋友进行“过滤”,防止交友不慎;另一方面,少女自身应提高警惕,晚上尽量不外出,不喝酒,避免因贪玩而酿成大错。
少妇发现假老公爬上床来提醒:莫疏忽大意,莫放松警惕
回放:犯罪嫌疑人卢某对朋友妻黄某垂涎已久,一晚借着酒劲窜至黄某家门口。用黄某插在门上未拔下来的钥匙进屋,冒充黄某的老公与熟睡中的黄某发生性关系,黄某随后发现与她“亲热”的不是其老公。卢某夺路而逃时,被回家的黄某老公逮住。
剖析:与幼女、少女相比,少妇遭遇性侵害的原因不是年少懵懂被诱骗,而是自身放松警惕,疏忽大意。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成功实施侵害。
防狼招数:少妇独身一人时,更应该加强防范意识,好好保护自己。出门时最好告知家人去向,几时回来。独自一人在家里时应该锁好门窗,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尽量避免一个人走夜路,晚归时,最好让家人来接。 (导报记者 胡倩 通讯员 陈鸾英/文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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