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1000多万南靖一女会头被诉
2012-04-13 08:08 来源:海都闽南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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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闽南网讯 南靖妇女林某利用农村互助银会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0多万元,中途倒会潜逃。昨日,南靖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林某提起公诉。
林某以她经营的美容美发店为平台,举办“农村互助银会”,在南靖吸收妇女为会员。从2007年至2011年3月,她非法吸收公众会员存款总金额达1089.72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去年4月,林某无力偿还,就携款潜逃,造成会员直接经济损失169万元。
检察官提醒,民间标会是一种根据个人融资需求而设立的群众性互助组织,在我国沿海地区广泛存在。然而,近年来,民间标会逐渐变味,开展一些以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广泛吸纳资金的非法融资活动。当高额回报无法继续,即发生“倒会”事件,会员血本无归。(本网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黄金龙 黄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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