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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两三天倒一次垃圾 环卫工竟要收50元?

2014-05-22 08:09 来源:闽南网 0

  两三天倒一次垃圾

  环卫工要收50元?

  市民涂女士:我在市区胜利公园对面新开了一家新南丰便利超市。至今共倒了两次垃圾,可环卫工人说了,要倒垃圾可以,但要交给她50元。我和其他几个员工都没给她钱,她就到我们店里面一直找我们要。我想问一下,我们到底要不要交给她这笔钱呢?

  海都邦邦核实:昨日上午,邦邦来到涂女士所在超市,超市其他几位员工也都证实了涂女士的说法。他们说,他们的垃圾不算多,也不难处理,就是普通的电脑小票单,而且他们两三天才扔一次。可环卫工人的说法是,先前在这里开店的老板是有给她钱的,现在也应给她钱。

  在附近开旅馆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老板称,连日来,环卫工跟超市吵的事,她碰过几回。她称,很早之前,另外一名环卫工也曾向她要过垃圾处理费。她起先也是不给,后来协商后,她也交了一两次10元给那名环卫工。后来慢慢大家熟悉了,环卫工自己提出不用再给钱。她也会让这名工人渴了累了,到她店里喝水休息。

  到底该不该给环卫工人这一笔钱呢?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找到了巷口街道城管站。城管站一负责人说,早些年前,芗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明确规定,餐饮、旅社类垃圾处理是有偿服务的,其他类型垃圾处理则由商家和环卫工自行协商处理,垃圾量多又相对难处理的,可适当给一些补偿。不过,像新南丰超市这样的量小垃圾是不能有偿服务的。

  随后,海都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承包该超市所属地段清洁的深圳龙吉顺漳州分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林先生表示,他调查后并没有工人承认有这回事。林先生称,公司是严令禁止工人向除餐饮、住宿及一些其他可适当实行有偿服务商家,收取任何费用的。如若真有工人向店家要钱,纯属工人私下的违规行为。若再有工人向店里要钱的事发生,可立即跟他联系。他当即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新南丰超市。(海都记者 杨清竹 朱加良 方锦燕 黄一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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