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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违法处理先拍照杜绝冒用他人证件顶替现象

2014-03-24 10:20 来源:闽南日报 0

  处理交通违法时,利用中介买分,冒用他人证件企图蒙 混过关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漳州高速交警一大队出新招:在受理窗口业务时,窗口电脑上安装摄像头,民警现场采集处理人相片,再输入驾驶人管理库照片,比对 分析存在的差异。连日来,这一举措引起不少群众的好奇,更让交通违法处理过程更通畅有效。

   “刚看到摄像头时,我纳闷了一下,以为民警上班玩视频聊天呢。”见到办理窗口均设有摄像头,在窗口处理违章的张先生暗暗心里腹诽。可轮到他办理时,才知道原来摄像头是用来拍照的,违法处理先拍照,就可以识别一些人假冒他人证件的行为。

   据办理窗口民警介绍,每日来窗口处理违法的民众很多,仅靠肉眼辨别持证人身份真假难免出差错,有很多不法之徒利用这点,拿着别人的证件冒名办理,而驾照实际持有人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被记分、罚款。这不但给受害当事人造成极大困扰,也严重影响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此次,在违法窗口增设视频采集设备,加强了对“委托办理”、“证件照片和本人差别较大”、“营 运类车辆(大客车大货车的士)”等重点业务办理群众的审核把关。

  民警现场采集当事人的脸部照片,比对驾驶人管理库的照片不容易出错,通过拍照留存也方便日后倒查,能有效震慑冒用他人证件的不法之徒。 “我觉得挺好的。平常买保险、办年检,或把车子借给他人时,我们难免会把证件拿给他人。如果有人心怀不轨拿我们的证件去处理违法,那真是防不胜防。现在多拍个照片,提高辨识度,避免证件被冒用多好啊!”得知事情原委,张先生对交警这一举措满口赞同。  (记者 罗培新 通讯员 林承发 魏小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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