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拥有95个非遗保护项目 居福建省前列
原标题:漳州有95个非遗保护项目 居全省前列
自2006年我市启动非遗保护工作以来,已拥有95个非遗保护项目,项目之多,居全省前列。
这95个非遗保护项目,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十个大类。其中,漳浦剪纸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漳州布袋木偶戏领衔申报的“福建木偶戏传承人培养计划”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芗剧(歌仔戏)”等15项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华安玉雕”等51项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各县(市、区)也都建立本级非遗名录,县(市、区)级以上项目有166项,一个较为完整的四级“非遗”保护体系基本建成。我市认定并公布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批138人,其中11人被认定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55人被认定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此外,漳州还建立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省级示范点(示范园区)2批17个。其中示范点15个,示范园区2个;建立市级展示店7个,市级展示馆、传习中心(所)10个。(闽南日报记者 陈岩 通讯员 章非遗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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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局长李华: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大力加强对非遗保护的宣传,培养全社会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参与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传播力度,对非遗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
要加强引导,制定激励措施,吸引社会参与,推动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遗保护的资助,激发他们参与非遗保护的热情。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非遗的研究、宣传、推介、普及等活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非遗保护工作。
市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徐红慧:
与文物要保护的是物不同,非遗的保护核心在于人,传承人是非遗的存立之本、保护的关键。目前,漳州非遗保护传承机制尚不健全,市县两级非遗保护中心未设专门机构,且大部分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传习场所无法固定,缺乏展示平台。
要加快建设非遗专题展示馆和非遗代表性项目传习所,组织开展传习培训工作,同时加大濒危项目的申报工作力度。要建立奖励机制,对非遗传承人进行培养,并争取专项保护资金。 ⊙记者 陈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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