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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水电安装费 龙海一开发商被罚21万

2011-03-22 03:39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利用格式合同强加附加收费条件,龙海山水花园小区开发商,竟向171户业主违规收取水、电安装费513000元。3月20日,漳州龙海市工商局依法罚了开发商21万元。
  利用格式合同强加附加收费条件,龙海山水花园小区开发商,竟向171户业主违规收取水、电安装费513000元。3月20日,漳州龙海市工商局依法罚了开发商21万元。

  龙海市工商局调查发现,山水花园小区开发商从2005年12月26日开始,通过与购房户签订《漳州市芝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定购意向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方式共销售了171套山水花园商品房。在业主们提供的《购房户代收费用确认书》中,小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销售的商品房售价不包括水、电安装费,费用要由买受人承担。附加“收费项目:水、电安装费,每户3000元”。开发商共向171户业主收了每户3000元的水、电安装费。

  龙海市工商局认为,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计价费,早在2001年就已取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使用格式条款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外,再收取水、电安装费的行为确属违规,遂作出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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