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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速上醉驾撞车被判两个半月 并罚款5500元

2015-03-11 07:45 来源:海西晨报 0


黄某荣在测酒精浓度。

  一男子喝醉酒后,开车上高速,虽然一路上并未发生事故,但在即将出收费站时撞到前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样中酒精浓度竟高达238.642mg/100ml,实属罕见。近日,黄某荣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龙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15天,被处罚金5500元。

  现年45岁的黄某荣是龙海市人,家住招商局漳州开发区。2014年11月17日晚上,黄某荣跟几个朋友在漳浦县喝酒,当晚喝的是白酒。酒过三巡后,黄某荣突然接到了家人电话有急事要回家处理,于是黄某荣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当晚他行至招银港高速出口收费站时,车头碰撞到了前方一辆正在缴费的小轿车的后部,前车驾驶员闻到黄某荣满身酒气,于是报警。

  经鉴定,黄某荣的血液酒精浓度为238.642mg/100ml。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黄某荣于2015年3月9日被逮捕。在庭审现场,黄某荣自愿认罪。法院认为,黄某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500元。(特派漳州记者 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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