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龙海 > 龙海新闻 > 正文

男子开车撞人逃逸致伤者死亡 交通肇事逃逸刑期或翻倍

2014-02-26 09:15 来源:闽南网 0

  撞到人后本应停车报警并积极营救伤者,却心存侥幸逃离现场,经亲人规劝后才急忙报警投案,虽然中间间隔仅一个小时,但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龙海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2012年5月29日晚8时许,家住龙海市榜山镇的周某杰晚饭过后打算将借来的小车还给朋友,当途经龙海市第一中学教学楼工地路段时,遇行人钟某突然横穿公路。由于车速过快,周某杰驾车躲闪不及,将钟某撞倒在地。慌了神的周某杰没有及时停车报警和营救伤者,而是继续驾车行驶至某汽车修理厂,然后依次向其女友和父亲求助,后在女友和父亲的劝说下,周某杰才急忙报警,而这时已离案发一个小时。钟某被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旦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0”、“120”,并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如实陈述事故经过,这将有利于交警部门对事故做出正确的责任认定。必要时先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如果肇事构成犯罪,也将因为这些行为而成立自首情节。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属于轻罪,但肇事后逃逸,肇事者面临的刑期将很有可能翻番。(记者 高延湖 黄龙)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龙海九龙江沿岸砂石堆放场破坏环境 将整顿清理
下一条:国企漳州招商旅游有限公司车队队长贪污虚报维修费获刑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