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60年前2万元股金收据只能兑换2元 退股还本金处理
“之前整理爷爷的老房子,无意中在阁楼处找出了一张1954年由海澄县第三区林尾乡信用组发行的股金收据,上面写有人民币2万元呢。”昨日,家住漳州开发区的陈先生拨打导报漳州新闻热线0596-2056315咨询,时过60年,这张股金收据不知道还能否兑换?值多少钱?
猜测:“应该能值不少钱”
股金收据是当年农民入股信用社的凭证。
陈先生手里的股金收据,纸张已经泛黄,但上面的字迹、印章仍清晰可辨。收据写明:“陈其春”交来股金壹股,计人民币贰万元。而发行方为海澄县第三区林尾乡信用合作社互助组,发行时间是1954年2月。
家里的老人听说找到这么张股金收据,都惦记着还能不能兑换。“都过了60年,当初都是承诺有分红的,现在应该能值不少钱。”陈先生说。
回应:相当于现在的2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回应,由于当时人民币改制,一元新人民币换一万元旧人民币,1954年发行的2万元股金收据,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的2元。“因为当时的股金不是真正意义的股本金,仅仅是按比例分红利而已,不能按资产比例分资产,如果退股的话,只能返还本金,也就是2元。”
建议:有纪念意义,可收藏
据了解,像陈先生这样手持老股金收据的市民还有一些,龙海市农信社工作人员称,想要兑换的市民可持身份证和股金收据,到当初发行的农信分社查找入股当时的档案,然后按照原数退换,没有分红,换回本金。
龙海市农信社负责人解释,之前的老股金,是为了扶持三农,享受分红,但农信社直至上世纪80年代一直处于亏损。作为国营企业,在进行清产合资时,仍按本金退回。
值得一提的是,该负责人建议,这么久的股金收据很有纪念意义,值得收藏。(记者 蔡晶晶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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