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22日讯 培训妙龄女,与台湾男子电话“谈情说爱”后骗钱,黄某鸣等人骗取百万元。近日,经漳州龙海市检察院公诉,黄某鸣等10人犯诈骗罪,获刑12年2个月至8个月不等,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2013年1月至5月间,黄某鸣等人以咨询公司的名义,在厦门雇请并培训李某丽等9人,让她们电话诈骗台湾男子。通过聊天、建立感情等方式,她们用各种借口借钱,再由黄某鸣另派他人在台湾与男子见面取钱。他们共骗取623.57万台币,折合人民币132.8848万元。去年5月,经公安部统一部署,龙海市公安局查获该窝点。(本网通讯员 郭东福 王跃明 刘慧瑛 本报记者 朱加良)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