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石码锦江明珠小区架空层变成社区办公室
闽南网10月14日讯 社区居委会入驻小区,还要修建楼梯。龙海石码锦江明珠的业主看到公告才发现,小区7栋二楼架空层变成了居委会办公室。他们认为,这是公摊面积,属全体业主所有,居委会要使用,须经业主同意。社区见业主反对,取消修建楼梯,但他们说,用这个空间前,和开发商签过协议。业主意见大,他们将请石码镇政府协调。
此前,业主曾将此事反映到漳州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10月9日,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曾回应称,底层架空层等权属,如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业主:架空层属公摊居委会无权占用
10月11日,龙海石码镇圆融·锦江明珠小区业主看到了一张公告,称7栋二楼夹层是解放东社区居委会办公室,计划要在房屋靠窗户边搭建一个活动楼梯。
业主们觉得,小区的又一公共场所被占用了(此前,该小区300㎡绿地曾变成停车场,详见本报7月11日N2版报道)。他们认为,夹层包含在架空层内,属公摊面积,不应该被占用。对此,小区已入住的60多名业主签名反对,称此空间要交给居委会得先经过业主同意。
开发商:架空层归我们管与业主没关系
小区的前期物业是漳州万佳友服务有限公司。昨天,20多名业主在物业门口讨说法。
物业主任陈明智说,夹层是开发商答应给居委会的,物业并不清楚他们之间的协议。“10日,社区过来找我,说是要方便居民办事,要求把楼梯设计在外面。我觉得这涉及改变小区建筑外观,要先征求一下业主意见,因此贴出公告。”
小区的开发商是漳州市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楼盘已接近收尾,负责人是副总经理连黎明。昨天上午10点半,记者通过电话联系,连黎明称:“这事不方便说,在建设快完成时,公司和镇政府有协议,该架空层是归我们管的,跟业主没关系。”随后,他挂断了电话。
解放东社区:曾与开发商签协议将请镇政府协调
昨天上午11点左右,解放东社区居委会主任殴清标出示了一份《解放东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协议书》,该协议盖有圆融房地产有限公司和解放东社区居委会两方印章。
《协议书》指出,圆融公司向解放东社区居委会无偿提供7栋夹层毛坯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110平方米,使用权归居委会。其他办公附件由物业与居委会协商提供,并于今年1月30日交付使用。签名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
欧清标说,当时是出于促进社区建设和便民考虑,才跟开发商协议入驻小区作为活动场所,并不是要把整个居委会都搬过去。他表示:“现在业主反对,我们决定不架楼梯了。我们会向石码镇政府反映,由镇政府出面协调。”
建设部门:若购房合同无约定架空层业主共有
锦江明珠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内,并未就架空层所有权作出明确说明。
昨日,记者将此事反映给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高锦袍说,他们要先查一下再作答复。
而此前,锦江明珠的业主将此事投诉到漳州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编号ZZ13092500013)。10月9日,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曾作出回应称: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物业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时承诺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其他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地下室、底层架空层等配套设施设备和共用部位的权属,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归全体业主所有。(本网记者 朱加良 方锦燕 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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