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8日讯 因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瓶装酒,前日,龙海市工商局没收查扣个体户蒋某的侵权瓶装酒“剑南春”、“五粮液”白酒、人头马、马爹利酒共44瓶,并处以罚款53580元。
据立案审查,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瓶装酒,是蒋某不久前向漳州一个上门推销的陌生中年男子一次性购进46瓶,购进后已加价销售出五粮液白酒2瓶,剩下44瓶被工商人员及时查扣。
经厂家打假人员及英国国际洋酒协会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监定:蒋某被查扣的“剑南春”“五粮液”白酒和“人头马特级”、“马爹利蓝带”酒,均属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该非法经营额为37690元。(海峡都市报闽南版通讯员 郑爱国 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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