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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个体户虚构主体签合同 换回罚单一万元

2012-12-24 08:42 来源:闽南日报 0

  龙海市一个体户未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开展业务,虚构主体对外签订合同。12月19日,龙海市工商局对邓某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龙海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市场巡查中,发现邓某的经营场所没有悬挂营业执照。据查,邓某未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从事吊顶电器加工安装业务。邓某擅自以“佳利吊顶灯饰商行”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共签订两份,合同金额共7000元,违法所得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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