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教育局责令学校收回土地
2012-11-01 07:3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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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个面积约700平方米的民用仓库,在龙海六中的围墙内存在多年,龙海市教育局表示,学校用地出租是违规行为(详见昨天的报道)。昨天,龙海市教育局责令龙海六中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外租的土地,目前当事双方已在协商合同违约补偿事宜。
龙海市教育局康局长介绍,龙海六中违规出租学校用地一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龙海六中的规划用地,原先大部分是从当地村民征用而来的,后来,学校才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仓库所在的位置,在龙海六中建校之初,是一个简易的自行车停车场,后来被九湖镇蔡坂村支书张福盛租用。2006年,张福盛与龙海六中正式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租期至2015年止。“学校用地不允许对外出租,我们现在责令校方提前终止合同,将外租的土地尽快收回,”康局长表示,提前终止合约,龙海六中就要按约定对土地租用方进行适当经济补偿,昨天下午,龙海教育局已召集相关方协商补偿事宜。“等土地回收后,再视具体情况对学校做出处理。”(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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