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一物业被解聘 小区资料却不移交
闽南网8月14日讯 前期物业撤出小区已9个月,仍不移交小区平面图等资料及消防室钥匙等相关设施,龙海市石码水晶花园业委会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经龙江法庭调解,物业公司答应在8月9日移交资料,但到期仍不执行。昨日,水晶花园业委会向龙海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业委会前期物业被解聘不移交小区资料
龙海石码水晶花园共有业主400多户,前期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泷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泷腾物业)。
去年7月,水晶花园成立业委会。业委会主任陈先生介绍,业委会成立以后,业主反映小区物业管理出问题,业委会要求整改,但物业未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去年10月底,业委会决定解聘泷腾物业。业委会也通知物业向业委会移交相关资料、物业管理用房、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收支账目和其他相关资料,但泷腾物业一直未移交。
今年3月份,业委会改聘龙海市鑫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没有小区资料,给小区管理带来了不少麻烦。鑫泉物业总经理方先生表示,自他们接手后,小区什么资料都没有,配套设施也掌握在前期物业手中,业主们的诉求,有时无法及时处理。“消防控制室的钥匙也在他们手里,消防设备无法更换。”业委会陈主任说。
今年5月份,业委会将泷腾物业起诉至龙海市法院,要求移交小区相关资料及2011年11月份公用设施电费14099.97元等,龙江法庭受理了此案。今年7月,经过调解,泷腾物业同意将这些资料移交给业委会,其中配电室、消防控制室等的钥匙和配套设施应于8月9日前移交清楚,其余应于9月24日前移交清楚。
不过,8月9日,业委会委员老方和鑫泉物业的现场经理一起找到泷腾物业,但泷腾物业仍不将资料移交。
前期物业业委会负责人出面就可办理移交手续
泷腾物业工程部郑经理表示,资料他们都准备着,一直等人来办理移交手续。8月9日当天,泷腾物业的黄总经理及代理律师在办公室等业委会来办理移交手续,可是业委会派来的却是一个老人和一个物业工作人员,他们觉得无法代表业委会,所以拒绝移交。
郑经理说,去年11月1日,业委会书面公示叫业主停止缴各种费用,迄今小区欠了他们公司各种费用19万多元。不过他表示,费用问题,可以以后再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只要物业和业委会各自的负责人及代理律师,还有相关工作人员都在场,他们就可以办理移交手续。
对此,业委会陈主任则坚称,泷腾物业是故意刁难不移交。
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审理此案的龙江法庭庭长陈海清表示,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物业管理用房、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收支账目等,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未结清债权债务为由拒绝移交或者退出。
此前,此案已经进行调解,双方一致同意调解协议上的内容并签名,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既然泷腾物业没有遵守调解协议,他建议水晶花园业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昨日,水晶花园业委会已向龙海市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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