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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龙海一男获缓刑

2012-08-03 07:36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8月3日讯 昨日,高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龙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03年3月,就高某与陈某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龙海法院一审判决,高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陈某8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高某并未履行义务。陈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曾两次发出执行通知书和预警催告书、民事裁定书,高某虽有能力却仍不付钱。

  去年3月,龙海法院以高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高某被抓获后,与陈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偿还陈某5万元,双方同意执行终结。(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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