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经济开发区创业园资金奖补推进“去库存”
2016-05-03 09:14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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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龙海经济开发区创业园内的厂房开发企业方相继收到一份“礼物”:该园区出台投资扶持奖励办法,正着手为相关企业申报奖补。
该办法提出,自今年1月1日起3年内,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的50幢厂房去库存进行奖励。其中,2016年度正式签订售房合同并交付入驻企业使用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2017年度、2018年度正式签订售房合同并交付入驻企业使用的,每平方米分别奖励60元、30元。
同时,鼓励创业园开发企业加快建设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未建用地,能于2017年度正式签订售房合同并交付入驻企业使用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对2018年度、2019年度正式签订售房合同并交付入驻企业使用的,每平方米各奖励60元、30元。
据悉,入驻园区企业须符合规定,才可享受奖补:一是入驻企业的奖励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鼓励扶持的工业设计、众创空间、电子商务及文化创意等产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开发区行业规划的企业,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3000元,投产后年产值不低于每平方米6000元,达产后年纳税不低于每平方米150元。二是申请入驻的企业必须在签订厂房定购意向书或投资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该市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强度的50%,并在厂房交付9个月以内投产。(郑智敏周志荣蓝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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