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农村集体聚餐100人以上需提前报告 自办宴席不得提供凉菜
2016-04-06 09:0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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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女王近日,龙海市印发《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居民在家庭或非经营性场所举办一次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并主要由流动厨师或举办者自行加工烹饪的聚餐活动(包括婚丧嫁娶、乔迁祝寿等),举办者或承办者原则上需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举办人、承办者基本情况,聚餐时间、地点、人数和人员来源、场地条件、菜谱等。
其中,就餐人数在200人(含200人)以下的聚餐活动,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500人以下的由所在乡(镇)场食安办和市场监管所视情况决定是否派监督员现场指导;就餐人数500人(含500人)以上的,由龙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指派监督员现场指导。
此外,《办法》还规定,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不得提供凉菜,不得加工食用生食海产品。(海都记者 朱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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