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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全面推行“河长制” 对区域内河道监督管理

2015-01-23 08:4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月23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华安县政府了解到,华安印发了《华安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对区域范围内的河道逐一明确河长、河段长,县长为九龙江(华安段)河段长,各乡(镇)长为辖区干流河长或河段长。

  《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华安县河道管理从原来的单一职能管理,转变为现在的全面监督管理;河长制的实施进一步理顺了河道管理体制,落实了河道管理责任,通过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达到人人参与河道管理的效果,逐步建立河道共管、共享的机制,为整治水环境创造了基础保障,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此外,据华安县水利局介绍,华安县城区第二饮用水源工程目前大坝已完成坝基开挖、混凝土垫层浇捣,隧洞完成掘进780米。据悉,华安投入8600万元实施了该工程,建设地点大部分位于华丰镇,所在流域为九龙江北溪支流西江溪,主要建设西江溪水库大坝、输水隧洞、管道、第二水厂等。截至去年年底,累计完成投资3800万元,占2014年度计划的126.67%。项目完成后,可为城关3万多名群众提供高质量饮用水。(海都记者 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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