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计生户享城乡居民保缴费补贴累计67.93万元
2014-10-14 08:1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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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0月14日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华安县政府获悉,今年华安对参加城乡居民保的计生对象给予缴费补贴,截至目前,全县享受计生补贴共4598人,累计补贴金额达67.93万元。
为有效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华安县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及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女或一个子女的夫妻及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根据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补贴,并从计生事业经费再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同时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让计生家庭享受参与城乡居民保险的益处。(海都记者 朱加良 胡婧 黄颖 通讯员 洪聪泉 林发福 陈文裕 陈佳平 黄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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