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7日讯 昨日,华安县公安局湖林派出所民警在一次日常交通纠违过程中,抓获两名涉嫌偷猎国家保护动物的嫌疑人。
当天上午10时许,在华安县省道208线湖林路段,该所民警发现,一辆摩托车上绑着几个麻袋,其中有两个麻袋在不停动着,里面似乎装有活物,且车上两名驾乘人员形迹可疑。经过检查,麻袋内竟装有一只猫头鹰、2只果子狸(一只活的,一只已被宰杀)、40余只野生鸟类(已被宰杀冰冻)。据悉,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贩卖要承担刑责。目前,该所已联系森林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海峡都市报闽南版通讯员 谢少杰 记者 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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