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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整土地不慎毁人祖坟 法官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2016-05-05 14:57 来源:闽南日报 0

­  平整土地不慎挖坏他人祖坟,双方就赔偿细节起争执。5月3日,华安县沙建镇庭安村村民邹某忠从同村村民邹某水手中接过4500元赔偿款,一场持续了一年多的纠纷划上句号。

­  2015年1月,邹某水欲将自家的土地出租给台商种植柠檬,在平整土地施工过程中,挖掘机将相邻的邹某忠家的祖坟给挖坏了。经过村调委会人员调解,双方协商确定了祖墓维修的标准,并约定赔偿金额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

­  祖墓修复后,邹某忠列出费用清单,包括工资、材料费、工人伙食费等金额共计11580元。可是这份清单遭到邹某水质疑,认为邹某忠在修复祖坟时并没有按照之前的协议进行施工,私自提高修复标准,扩大祖坟面积,而且叫来的砌墙师傅技术差,延长了工期,增加了工钱支出。双方就此争执不下,一直到开庭时依然各执己见。激动的情绪使得开庭无法正常进行,经办法官蔡旺清不得不宣布休庭。

­  休庭后,蔡法官不忘做调解工作。走访中,他了解到施工时,邹某水请人前去帮忙,而且所有工人的午餐都由他提供,就对邹某忠说:“你看,人家邹某水又是买吃的,又是请人来帮忙,足见他的诚意。你们兄弟几个去修复祖坟很有孝心,这部分工钱是不是就不要算了?”邹某忠沉默了一会儿,表示同意。随后,蔡法官又赶去做邹某水的工作。经过蔡法官一番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除去之前已支付的材料费1000多元,邹某水再支付给邹某忠各项费用共计4500元。(黄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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