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房产 > 正文

一台商在漳开房地产公司 欲转手却被"盗名担保"

2013-01-22 09:24 来源:东南网 0

骗贷

  声称购买公司股权的人根本没有履行协议的能力,反而利用骗取来的印章、土地使用证等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先后向民间借贷1500多万元供其周转,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余下300多万元用于个人挥霍。

  不久前,本报曾披露福建一台商向某银行贷款不成,却莫名成为该银行贷给他人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款项的担保人。福建台商张进日前向晨报记者表示,他也遭遇到类似情况,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200万元借款担保人。不过,这次却不是银行操作失误,而是被声称要购买公司股权的人偷用公司名义四处担保借款。

  来自台湾高雄的张进在福建多地有投资项目。他在漳州市与人合资经营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08年,福建泉州胡强先生表示要收购公司股份,并参与开发经营。于是,胡强与张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案还没有经过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时,胡强拍胸脯保证转让款及项目开发所需的款项,都会在1个月内全部到位,要求先取得公司的公章及土地使用证。

  胡强拿到公章后,又找张进公司的出纳谎称收购案已经通过决议,骗取到了张进的财务私章。“谁也没有想到,他拿着这些印章等作为抵押,向担保投资公司借款。”张进说,台商往往有个毛病,只要一时意气相投就很容易轻信他人。后来经过了解,胡强根本没有资金能力履行协议,反而利用骗取来的印章、土地使用证等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先后向民间借贷了1500多万元供其周转,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余下300多万元用于个人挥霍。

  等了解到事情真相时,已经过了好几个月,张进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忙报警处理。事发后,胡强隐匿无踪。公安机关经过初步调查认为,胡强行为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正式立案侦查。

  担保期限是3年,2012年到了有效期,张进最近接到了债主的追索诉求。“其实我才是最早的受害者。”张进无奈表示,自己一开始就遭受到巨大损失,如今又得耗费时间跟精力应对诉讼。他想给广大台商朋友提个醒,不要像他这样轻易相信人。(文中人物、公司均采用化名)

[律师点评]

北京中银(厦门)律师事务所李小军律师

  台胞张先生显然遇到了诈骗“高手”,作为公司投资人遇到这种移交公章的重大行为时需慎之又慎!

  近年来,随着经济下滑、银行银根紧缩,民间借贷异常活跃及无序。本案中的嫌疑人胡强打着要收购张先生股份的幌子,与张先生洽谈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立即骗取公司的公章等证照,然后拿着公章等证照擅自对外进行担保借款,骗取巨额款项。张先生公司所出具的担保函件系胡强一手策划的犯罪行为,并非张先生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作为受害人的张先生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亦认为胡强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并正式立案侦查。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据此规定,胡强非法出具的担保函不受法律保护,案件应移送公安局进行处理。

律师咨询电话:13328781319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漳州近期楼盘活动多
下一条:以购房退税诈骗 42名骗子被长泰警方“一锅端”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