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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县(市、区)委书记漳州集体学习《干部任用条例》

2014-03-13 09:49 来源:闽南日报 0

  3月11日,福建全省县(市、区)委书记在漳州市东山县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姜信治在学习培训班上强调,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学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坚决维护条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姜信治指出,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要深刻认识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精神上来。要学习精通条例各项规定,在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上、在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上、在从严管理干部的刚性约束上贯彻落实好条例,把事业发展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姜信治强调,县(市、区)委书记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选贤任能,学习贯彻条例,对县(市、区)委书记来说至关重要。要提高认识、坚持原则,严格按条例办事,履行好为党和人民事业选好人用好人的重要责任和使命。

  据悉,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共计十三章七十一条。

  漳州市领导陈家东、陈汉夫、林文耀以及全省各县(市、区)委书记参加会议。(记者 苏雄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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