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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争取到2018年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对象脱贫

2014-02-23 11:45 来源:闽南日报 0

  近日,记者从长泰县农办获悉,从2014年至2018年,长泰县将按照每年不低于2013年度县本级地方级收入的5%。比例预算安排县级扶贫开发基金,基金专项用于“造福工程”、“阳光工程”等扶贫项目的建设开发,争取至2018年底,全县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对象基本脱贫。

  近些年来,长泰县坚持市场化的理念,走城镇化的路径,用好用足扶贫开发政策,整合各方资源,通过保障基本生活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技能培训、实施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资金扶持等举措,扶贫到户,扶持到人,努力将农民收入低、产业项目少、专业人才缺乏和农业设施落后等“短板”补齐。(记者 张韶宇 陈金荣 叶哲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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