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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竟把高速路当成练车场 女驾驶员被行政处罚

2014-07-15 07:14 来源:海峡导报 0

  7月13日晚,漳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正在东山岛站查缉酒驾违法行为,22时50分许,一辆车牌为闽Dxxxx6的小轿车行动迟疑,车内的女驾驶员面对公安检查似乎有所顾忌,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遂将这辆车拦下检查。

  车窗摇下后,民警并未闻到酒味,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吴某某(贵州凯里人)出示证件,吴某某出示行驶证后却拿出了一本“暂住证”,并没有出示驾驶证,这时,坐在副驾驶座的车主陈某某(福建诏安人)拿出自己的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

  在民警的询问下,吴某某说出了实情,原来,在东山工作的她已经在漳州报考了机动车驾驶证,并准备于近期参加驾考。当天晚上,吴某某搭乘陈某某的车回东山,得知吴某某即将参加驾考,陈某某便将车子交给其驾驶,自己则坐在副驾驶座“指导”。

  随后,民警分别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和“把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依法对吴某某和陈某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海峡导报记者 卢婷雯 通讯员许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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