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疑似食用河豚中毒情况通报 禁售禁食河豚
近日,我县已发生食用河豚鱼中毒事件。河豚鱼体内所含的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性毒素,河豚的卵、卵巢、肝脏、皮、肾、肠、眼、腮、脑髓、肌肉和睾丸等部位均带毒。河豚毒素比较稳定,盐腌、日晒、一般加热烧煮等方法均不能破坏毒素。
河豚鱼中毒一般出现在进食后半小时到三小时内,起初症状是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有刺痛感;严重时可致四肢麻痹和全身瘫痪,心律由加速而变缓慢,血压下降,瞳孔先收缩而后放大,重症患者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对河豚毒素尚无有效的解毒药物。
为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销售、加工和食用河豚鱼。各水产品经销单位、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等)、建筑工地食堂和广大群众要自觉做到不经营、购买和食用河豚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食品经营、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违规加工、销售河豚鱼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2日
东山县疑似食用河豚中毒情况通报
2016年3月22日凌晨1时20分,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县医院电话报告:西埔镇冬古村的12名外来务工人员经120急救中心送至县医院就诊,经医生检查有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其中,1名就餐民工在120前往事发地救治时,已没有生命体征;其他11名民工现在县医院就医,病情稳定。
现将相关情况调查通报如下:
该疑似河豚鱼中毒事件发生后,省政府副秘书长林卫宠,漳州市委陈家东书记、市政府檀云坤市长、兰万安副市长以及东山县委黄水木书记、陈云水县长等省市县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妥善处理;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快速反应,及时沟通协调相关部门,稳控妥善处置该事宜。
至22日下午5时许,县市场监管局调查事发经过为:2016年3月21日下午3点左右,苏峰山工地12名外来务工人员以AA制形式,集体出资向冬古码头一年龄约40岁的女子购买不知名的鱼(后经确认为河豚鱼),每斤5元,共购买20余斤,总价100元。当日约18点,上述外来务工人员在苏峰寺架桥工地上自行烹煮该鱼(烹煮方式为鱼肉、鱼内脏,配以芹菜、酸菜、辣酱、姜、蒜熬制成酸菜鱼汤),并于18点30分左右开始就餐,就餐过程中有饮酒,餐后大部分人员组织打牌。21点左右,就餐者陆续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至23点左右,发现一名就餐者(据称该人员约20点左右先行回宿舍入睡)已不省人事,遂于22日凌晨零点左右报县120急救中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销售、加工和食用河豚鱼。各海鲜商贩、餐饮经营者和广大群众要自觉做到不卖、不买、不食用河豚鱼。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食品经营、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违规加工、销售河豚鱼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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