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男子借钱给老乡开赌场 视为共犯被判刑
2014-04-05 11:2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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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4月5日讯 借钱给老乡开赌场,赚取利息。没想老乡被抓,自己也因此被视为共犯,被判刑。昨日,漳州长泰法院一审了此案。老乡黄某兵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而借钱给他的程某林也因此被判开设赌场罪,获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2万元。
黄某兵一心想着开赌场抽头赚钱,苦于没有资金周转。去年7月初,他找到江西老乡程某林借钱,同时承诺支付利息。程某林觉得有钱可赚,便分三次将10万元借给黄某兵,用于赌场周转。去年7月11日至7月26日,半月间,黄某兵先后在长泰县江都村村内祠堂等场所,提供赌具、资金,供参赌人员以赌“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获利近10万元。
长泰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进行摸排,于去年9月24日将黄某兵、程某林两人抓获归案。(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黄从余 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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