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一会所保安讨要小费无果竟持棒球棍击打客人
2014-02-24 07:58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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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所保安向已买单出门的客人讨要小费未果,便手持棒球棍击打客人,造成两名客人轻伤。经漳州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孙某华、王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6月4日1时许,长泰县某会所保安孙某华(贵州人,80后)、王某(江苏人,90后)和客人林某能、林某勇因支付小费一事发生争吵。
其间,林某勇发动车子想要离开,被会所服务员阙某(另案处理)强行拉下车,后被王某抓住双手。林某勇用力挣扎并骂了几句脏话,孙某华等人便开始对其拳打脚踢,林某能上前劝阻也被殴打。
随后,服务员王某祥(另案处理)拿了3根棒球棍跑过来。孙某华、王某操起棒球棍对林某勇、林某能进行殴打,然后各自回去上班,经鉴定林某勇、林某能的伤情为轻伤。
2013年7月3日,孙某华、王某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书面谅解。8月1日,孙某华、王某主动到长泰县公安局投案。(通讯员 黄从余 黄俊莉 记者 杨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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