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轿车故障如何维权? 可利用“三包”新规
2013-12-18 17:15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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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轿车出现故障如何维权?两个月前,平和的叶先生在市区某汽车4S店,购买一辆全新的家用轿车。短短两个月内,车子因故障灯闪烁送售后保修三次,期间还更换了机油棒、电脑板等多个零部件,至今故障灯的问题仍未解决。无奈之下,12月15日,叶先生致电漳州市12315热线,咨询自己的车子是否符合“三包”,能否要求更换新车。
接到叶先生的来电后,漳州市12315工作人员马上给予了明确答复:依据今年10月1日起刚刚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叶先生购买的家用轿车适用于该法律,但该车故障不属于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情况,故不符合更换新车的条件,只能继续保修。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新规进行维权,但如果存在下面10种情形,则意味着“三包”责任免除,无法深究。例如,消费者所购汽车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或是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以及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都包含其中。此外,余下7种情形也将被认定为“三包”责任免除: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不可抗力造成损坏;易损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质量问题的;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非家用汽车,如政府、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在三包规定实施(即2013年10月1日)之前购买的汽车。(记者 朱俊辉 通讯员 王陈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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